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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招标公告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20 浏览:0
导读: 【招标投标法】评估招标公告 为实施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旧城改造,改善当地居住环境及京昌高速路沙河沿线的市政基础条件,经北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作为主体对该地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并

【招标投标法】评估招标公告

为实施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旧城改造,改善当地居住环境及京昌高速路沙河沿线的市政基础条件,经北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作为主体对该地区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并委托北京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巩华城启动区住宅4号标段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迁评估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对象为昌平区沙河卫星城巩华城启动区住宅4号标段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评估招标。具体四至范围为南起规划南一村路,北至工商南街,东起规划威漠门路,西到八达岭高速辅路东侧。

二、本次招标除在巩华城启动区其余标段拆迁评估招标中已中标企业外,凡经北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相应拆迁评估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标段投标;不允许两家以上企业的联合投标。

三、投标时间定于2004年12月13日8∶3010∶00,投标地点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二层拍卖大厅。投标截止后当即开标。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本次拆迁评估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

本次拆迁评估招标均不接受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电子邮件、邮寄、口头等方式投标。

四、本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北京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五、本次招标不设标前会,如有疑问请于2004年11月28日17点之前将所提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北京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将对所提问题以传真形式回复,并对原则问题以传真形式回复至所有购买标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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