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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21 浏览:0
导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4 生效日期: 2006-02-24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4 生效日期: 2006-02-24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知识产权局,第九届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和交流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十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和成功经验,凝聚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的力量,为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做好相关准备,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局决定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和回顾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十五”时期的工作,通报全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精神,部署2006年工作重点;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和“十一五”规划制定情况;通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情况;颁发第九届中国专利金奖。

  二、会议材料准备和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字数3000左右。内容包括“十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十一五”规划要点和2006年工作重点,其中“十一五”规划部分需明确目标实现条件,以及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和建议。请于3月10日前将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司。

  三、与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我局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第九届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
请将与会代表回执于3月15日前分别传真至我局协调管理司和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3月22日、23日
报到时间:3月21日,参加领奖的发明人报到时间为3月22日
会议地点:贵州饭店
地  址:贵阳市北京路66号
总  机:0851—6823888 6824888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接送站工作。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  张 立
电 话:62083612
传 真:62083094
E-mail:zhangli_6@sipo.gov.cn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杨 桑  成 丹  刘 锴
电 话:6817874;6816336
传 真:6816336;6817874
E-mail:yangsang3@126.com
chengdan70398@163.net
lk7612@163.com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与会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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