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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25 浏览:0
导读: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试点促推广普及”的工作思路,为整体提升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专利管理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试点促推广普及”的工作思路,为整体提升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专利管理水平,我局决定于12月在北京举办全国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有关部委在京直属单位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与培训内容

为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整体提升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提高全国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的专利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企事业单位之间专利工作交流,开设全国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本次培训班开展情况总结经验,陆续面向全国试点单位开展系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企业专利管理实务、专利挖掘与布局、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专利运用与保护、专利申请技巧、大型企业专利战略、企业创新文化等。培训考核合格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试点工作考评指标之一。

二、培训对象与参加人员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部委在京直属单位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专利管理人员,每单位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共不超过108人;三省市主管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1名作为领队,全程参加培训,共3人。

请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委派1名副局长及以上领导出席12月27日的开班仪式。

三、承办单位与时间地点

承办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培训时间:12月27日至12月30日,暂定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时间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培训地点: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清华紫荆公寓。

四、报名方式与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各省市局汇总辖区内单位的报名回执后,于12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统一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本培训班培训、食宿等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由各省市局统筹考虑。因培训期接近元旦节假日,票务紧张,请提前安排好订票等事宜,以免耽误行程。

为保证培训效果,本培训班采取封闭培训方式,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无故缺课,请参加人员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五、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12月26日13∶00—19∶00。

报到地点:清华大学紫荆公寓19号楼总台。

报到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标准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2.报到地点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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