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国家出版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局(总社)设版权管理机构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1-27 浏览:0
导读: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颁发一年来,各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编辑出版人员和创作人员学习《试行条例》、配备和培训版权人员、普及版权知识、调处版权纠纷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为了保证

  《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颁发一年来,各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编辑出版人员和创作人员学习《试行条例》、配备和培训版权人员、普及版权知识、调处版权纠纷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为了保证《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得到进一步贯彻,并为全面实行版权保护准备条件,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局设立版权处,或在出版管理处内设专人,把所辖地区书刊版权保护工作担当起来。

  对图书期刊实行版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请各地注意总结经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诉我们,并请提出建议,以便不断研究改进。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