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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轮歇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复函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12-30 浏览:0
导读: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62)财农字第170号 青海省财政厅: (62)财农字第044号关于轮歇地征免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情况,同意你们对于轮歇地在轮歇之年免征农业税。但在耕种有农业收入之年,必须照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62)财农字第170号 青海省财政厅: (62)财农字第044号关于轮歇地征免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情况,同意你们对于轮歇地在轮歇之年免征农业税。但在耕种有农业收入之年,必须照章缴纳农业税。. .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62)财农字第170号

青海省财政厅:  (62)财农字第044号关于轮歇地征免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情况,同意你们对于轮歇地在轮歇之年免征农业税。但在耕种有农业收入之年,必须照章缴纳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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