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征用的赔偿问题
农村口粮承包田被霸占返还后的索赔粮食赔偿,时间界定是从起诉时算起还是从判决时算 从起诉返还到判决用了两年时间,从判决到执行用了一年半时间,请问要其赔偿多长时间的耽误耕种粮食款,法律上有依据吗怎么法院今天审理时与我们商量赔偿一年半的误耕粮款,并通知要做价格鉴定,我们该怎样主张权利
律师解答: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算。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
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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