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浮动优惠严格实行
保监会日前印发有关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开车3年没出过事故,本来可享受交强险费率下浮30%的优惠,但最终只享受到部分优惠”,交强险保费浮动制度近期在国内部分地区和保险公司打了折扣。记者昨天在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日前印发有关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保监会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督促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暂行办法》。投保人能够提供上年度未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各保险机构要按照《暂行办法》实行优惠费率。投保人不能提供上年度未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各保险机构要主动通过公司业务系统、车险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按照《暂行办法》实行费率浮动。各保险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不执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个别保险公司不严格执行《暂行办法》中费率浮动的规定,对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投保人,不按《暂行办法》实行优惠费率。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各保监局要加大对辖区内各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要对辖区内各保险机构执行《暂行办法》的情况进行巡视抽查,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旦发现不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的违规线索,要及时查处、从严处理。
据介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于2007年6月下发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暂行办法》的实施对促进驾驶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关阅读:
交强险车发生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先垫付
交强险的医疗费垫付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
无证驾驶交强险需要赔偿吗
投保交强险遇事故遭遇拒赔
张巧娥律师 山西太原 电话:1383424982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西省律师协会会员,山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志愿律师。2006年始执业于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专业特长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改制、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民事方面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婚姻、遗产继承等。
王雨琦律师 吉林长春 电话:13019132863,现执业于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及非诉讼业务。曾为多家客户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为其制定或修改合同百余份,并为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过程中,能够很好的化解当事人家庭的内部矛盾。自2006年起,每年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余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