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遭受伤害,身体受到多处伤残的,进行索赔的公式如下:
C=Ct ×C1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 那么这个公式就变成: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 再来一个具体算法,设某人伤残三处,分别评定为六级,七级和九级,在交通事故中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则他的赔偿额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70%× 下来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较合理的算法是: 1、存在I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 2、Ia的合理取值应为:Ⅱ级为10%,Ⅲ级为9%,Ⅳ级为8%,Ⅴ级为7%,Ⅵ级为6%,Ⅶ级为5%,Ⅷ级为4%,Ⅸ级为3%,Ⅹ级为2%; 但是这个和伤残赔偿指数不一样,不是法定的,所以各地做法不一样。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按我说的算法算的话。那就是: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70%×
最新法律讲堂
更多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