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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标底与审核是否编制标底、审核标底由谁决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2-17 浏览:0
导读: 建立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系统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体制改革的转变。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系统以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方面的约束,建立社会信用惩戒机制。 法律咨询:编制标底与

建立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系统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体制改革的转变。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系统以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方面的约束,建立社会信用惩戒机制。

法律咨询:编制标底与审核是否编制标底、审核标底由谁决定

律师回答:

招标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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