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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2-17 浏览:0
导读: 施工单位应当提醒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法律咨询:哪些情况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签订的合同。 2

施工单位应当提醒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法律咨询:哪些情况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签订的合同。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

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

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

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中标无效

6、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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