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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怎样应对骗术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2-24 浏览:0
导读: 消费者应怎样应对骗术 自身建好三道“防火墙” 从最初利用消费者的“贪心”到现在利用消费者的“担心”,诈骗的形式在不断翻新,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套出消费者的金钱。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在接受采访

消费者应怎样应对骗术

自身建好三道“防火墙”

从最初利用消费者的“贪心”到现在利用消费者的“担心”,诈骗的形式在不断翻新,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套出消费者的金钱。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有两种人比较容易受骗,一是渴望一夜暴富、有贪心的人,另一种是缺乏基本判断常识的人。邱建国说,消费者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自身要建好3道“防火墙”。

第一道 提高自身素质

邱建国认为,提高自身素质,是指消费者要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消费维权知识。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消费者了解这一规定,就不会上那些中奖类骗术的当了。再比如分时度假制度,邱建国说,有些国家并没有成为我国消费者自费旅游目的地,如果消费者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应该不难发现其中的漏洞。

银行业专家也提醒说,消费者应该对电子银行的工作流程有所了解。以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95599在线银行为例,对公共客户来说,拨95599电话或登录网站,可进行公用事业费缴付、手机充值、查询余额、修改密码以及慈善募捐等操作,并没有诈骗分子所要求的转账业务。如果自己不是很了解,可以向朋友或相关部门咨询。

第二道 理性消费杜绝贪念

邱建国告诉本报记者,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树立诚信勤劳致富的观念。不要有贪念,不能期望一夜暴富。他介绍说,有个消费者贪图骗子的香油便宜,但对方要整桶(10公斤)卖,结果消费者买了后才发现桶里上面一层是油下面全是水,这就是不理性、不慎重的消费行为。探究所有的消费诈骗不难发现,以消费者“贪小失大”的原因居多。

第三道 一旦受骗及时举报

骗子的招数总是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如果发现异常动态,消费者应立即拨打有关客服热线进行确认,万一资料被盗,应立即修改相关交易密码或进行银行卡挂失。消费者一旦被骗之后,还要尽快举报,寻求警方等相关部门的帮助。

总之,消费者受骗,大部分是由于无知或无助所致。要避免受骗,除不心存贪念外,多汲取信息以增加常识,遇事勿急、勿躁、多思考、细查证,就可避免许多无谓的损失。

部门、机构应对骗术——用信息公开遏制骗术蔓延十多年以来,我国出现的消费骗术可谓形形色色,新闻媒体对此多次揭露,有关部门也多次打击,可是不高明的骗术仍然屡屡得逞。对于这种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该如何尽职尽责加以防范呢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认为,目前我国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对行骗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所不足。虽然《刑事诉讼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罚的规定,但不少行骗者最多只被拘留几天,罚一些钱,之后他们又会重操旧业,不足以对各种诈骗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和约束。邱建国说,执法部门应对这些行骗者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应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永久剥夺他们经商的权利,给行骗者以致命的打击。

另外,新闻媒体在揭露种种消费骗术中的作用也至关重要。邱建国告诉记者,只要新闻媒体把骗术曝光或揭露,就会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注意和警惕,从而让骗术失去市场。“比如媒体这次对银行卡手机短信诈骗做出的及时和全面的报道,有效地预防了消费者上当受骗”。邱建国认为,要防止消费者受骗就要消费者知道骗术的形式和内容,政府部门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十分重要的一点。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马皑认为,对日新月异但万变不离其宗的种种骗术,公安、银行等相关部门应该由被动防范变为主动防范,对一些诈骗手法进行分析预测,联合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公开预警信息。作为相关服务部门,比如银行,也有义务对消费者进行正确和安全使用银行卡的讲解和指导,并适时向客户通报信用卡违法犯罪和安全防范方面的动态信息,以不断提高客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只有信息公开了,服务到位了,才能取得预防诈骗的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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