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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价格有政府指导价格还是市场定价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3-20 浏览:0
导读: 现在各城市的小区停车位的价格是高的越来越离谱了,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那么停车位价格有政府指导价格还是市场定价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一高档楼盘业主认为开发商小区车位售价太高,涉嫌

现在各城市的小区停车位的价格是高的越来越离谱了,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那么停车位价格有政府指导价格还是市场定价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高档楼盘业主认为开发商小区车位售价太高,涉嫌非法牟取暴利,要求省物价局依法查处,未果后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9月16日,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中,被告江苏省物价局解释,根据价格法,商品房的车位售价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属于市场价格,原告举报事项不属于物价部门能够进行价格干预的范围,因此不予查处是正确的。

在小汽车普遍进入城市居民家庭已经成为现实的今天,人们都有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同样的疑惑:如果车位上涨到100万、200万元,政府也不管吗车位价格越高,不是让城市停车难题难上加难吗

事实上,车位价格放开,不实行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表现,不是为城市停车难题添乱,反而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正确路径。

不论是出卖的车位,还是出租的车位,不论是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规划的车位,还是归属于开发商或业主的车位,均是不动产,属于资源要素。因此放开车位价格,恰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的表现,车位价格更是反映市场配置资源情况、调节车位供需的重要信号:当价格高时,需求受到一定抑制,而停车产业因有利可图纷纷进入,增加供给,进而推动市场供需双方的平衡,发挥市场力量解决城市停车难题。

很多车主难于接受车位价格高的现实,对于车位价格比车辆价格高难于理解,这里还有一个观念需要转变:车位作为不动产,具有资产属性,而车辆作为消费品,其价值是不断消减的。当车位供给短缺时,车位可以升值,而作为消费品的车辆,却永远是无法升值的。因此,当车位供不应求时,恰是有停车需求车主购买车位的良机,而非抱怨。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让价格信号调节车位供给与需求,认清车位的资产属性,让更多的资本进入停车产业,才是真正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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