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农村建房包清工(包工不包料)包工头自己受伤房东应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3-31 浏览:0
导读: 农村建房包清工包工头自己受伤房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只能收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工本费。占用耕地建房,不能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可收取耕地

农村建房包清工包工头自己受伤房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只能收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工本费。占用耕地建房,不能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可收取耕地开垦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又不能复垦或复垦达不到要求的,可收取土地复垦费。

法律咨询:农村建房包清工包工头自己受伤房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岳父在农村建房时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严重受伤,医药费用也已经产生了6万多元了,房屋性质为一层楼平房,且属于没有取得建房许可的在农田里盖的违章建筑,房东只是口头上给我岳父说要求做包清工,没有签建房协议,房东和我岳父都没有购买建房保险,我岳父自己就是包工头,他也没有合法的承包资质,下面的泥工师傅和小工都由他叫来的,建房时用的脚手架和拌和机等一些设备也是由我岳父提供的,我想问就这种情况下,我岳父和房东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打官司,房东和我岳父一般各自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呢

律师解答: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岳父和房东之间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该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关系。建房人就是定作人,而那承包的包工头则是承揽人,也就是说建房人把工作承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找谁干活建房人不管,只要把工作做好就行,建房人就付钱给承揽人,承揽人再发工资给工人。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或者造成自身侵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是这样的情况的话就是由包工头出。

那么很明显,建房人如果是承包给包工头的,一般来说,如果建房人没有什么过失的话,建房人是不用赔偿的。

但愿能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法律知识:

农村建房规定问题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4号令关于《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对本镇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建房作如下规定:

一、农村建房规定总则

1、农村居民个人建房指本镇范围内的农户自行新建、迁建、改造和翻建房屋。

2、农村居民建房所使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3、农村居民建房凡属迁建、新建的,都必须按规定建在所在村规划点上。

4、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由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农村建房规定申请和审批

1、农村居民个人建房应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

2、村民委员会接到建房申请后,征求村民小组意见,经集体讨论,并在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建房申请人的户口簿、宅基地使用证报送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人口、用地面积、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房屋层数、高度、大方脚高度进行审核,并按审批权报批,对在原宅基地不需要申请用地的房屋翻建、加层、建造围墙等,由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1个月内予以答复及审批。对使用耕地的在一个月内征求区规划局的选址意见,并报区政府审批。

4、经审核不同意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的,由审批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建房申请人所属村委会。

5、农村个人建房申请批准后,建房户凭批准文件,到镇政府办理《农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和农民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6、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00—11:00。

三、农村建房规定审批面积标准

1、四人以下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不得超过九十平方米。

2、六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不得超过一百平方米。

四、农村建房规定收费标准

农民居民建房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执照费、审照费每户7.50元。

2、交界费:每户100元。

3、垦复基金每平方米750元。

4、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3.00元。

5、占补平衡费每平方米22.50元。

6、代收建房保险费每平方米2.00元。

7、建房用地保证金每平方米20.00元。

8、建房建筑保证金每平方米20.00元。

9、拆房保证金每平方米100元。

五、农村建房规定定位与验收

1、建房户应在开工前报告村民委会,由村委会通知镇政府到现场进行定位。

2、建房户必须按照批准要求,做好开工前期工作,对应拆除的老房子必须无条件先进行拆除,否则不予定位。

3、镇村两级共同定位以后,村民委员会同建房户填写建房施工单,对宅基地的四至范围面积、房屋占在面积、建筑面积、层高、大方脚高度等项提出有关要求,建房户必须在施工单上,签字并做好留存。

4、镇政府接到开工日报告后,应到现扬进行查验。

5、房屋竣工后,由村民委员会会同镇政府根据施工单及有关规定逐项验收,对违反建房规定的,按有关条例处理,对验收合格户,退还用地保证金和建房保证金,并可办理房地产权证。

工程建筑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