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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涉黄门揭开?广电总局是堵是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4-20 浏览:0
导读: 2009年3月出现的互联网电视一直被国产彩电巨头看作提升产品附加值并与外资平板巨头竞争的法宝,2009年10月后互联网电视已经成为TCL、康佳、长虹等品牌的主推产品。 不过,央视新闻日前披露出互联网电视涉黄,着实让很

2009年3月出现的互联网电视一直被国产彩电巨头看作提升产品附加值并与外资平板巨头竞争的法宝,2009年10月后互联网电视已经成为TCL、康佳、长虹等品牌的主推产品。

不过,央视新闻日前披露出互联网电视涉黄,着实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一个在牌照之困下蹒跚起步的新兴产品,在尚未被大家所熟识,产业前景依旧模糊的情况下,惊现淫秽视频,无疑使互联网电视的发展陷入更深困境。

据了解,由于计算机无法连接到互联网电视上面,只有自己品牌的电视才能够观看,使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无疑给“制度化监管”带来了一定困难。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份文件,针对互联网“集成业务”和互联网“内容服务”将进行监管。

提供消费者的三个观点

观点一:互联网电视是洪水猛兽 拒绝之

提出观点一和用户思路应该非常明理,初衷是为了买一台家庭娱乐终端的互联网电视,但它必须面对家中的老人、小孩以及来访的亲朋好友。涉黄会不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或者亲朋好友问起“你的电视是不是能看色情内容”的尴尬问题又如何回答互联网电视如洪水猛兽,老百姓当远离之。

● 观点二:本来想买,现在不买

这个观点是笔者去卖场采访时,一位李姓的用户阐述的,“作为一台娱乐性的电视,用户选择它无非是想获得更多的附加功能,如果广电总局对这些内容一刀切的话,那么互联网电视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互联网电视成为广电总局的另一个客户端的话,那么我不会再考虑互联网电视。”

聊天中,可以看出来这位李姓的用户,对互联网电视还是期待的。他也反对色情内容,但是他所担心的是,取消了或许存在的“色情”内容同时也取消了原来那么健康的内容。

● 观点三:体验三网融合,支持互联网电视

“尝鲜”二字可以解释这一观点。不论是风雨欲来,还是洪水猛兽,或许那些可有可无的广告片,都挡不住这类人群的消费观点。对新新事物的爱好和体验欲。正值国家三网融合之际,互联网电视又是三网融合的最好平台,它不会这么快就推出历史舞台,它是未来趋势,必须支持互联网电视。

广电总局究竟是堵是疏

最先的瓜葛来自于广电总局为互联网电视下的禁令,禁令中提到,一些企业擅自将互联网上的视听节目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于是要求应事先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许可证》的要求无疑给互联网电视的未来发展贴上了“封条”。

禁令下发后,彩电厂商上书广电总局请愿,工信部也力保全面支持。随后,虽然有消息称几大彩电厂商停止互联网电视生产线运营。然而时隔不久,互联网电视的销售又火热起来。数据报道称,2009年全年,中国市场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1万台,销售额达71.1亿元,分别占整体平板电视市场的4%和6%。而此时,除了传闻广电总局对牌照发放的计划之外未见任何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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