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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警惕消费陷阱详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5-17 浏览:0
导读: 【消费维权】节日期间警惕消费陷阱详谈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

【消费维权】节日期间警惕消费陷阱详谈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购物“买200元送100元”,你想不想买花600元到泰国玩8天,你想不想去“免费美容”你想不想做某一天,你突然被告知中大奖了,你想不想要眼下,诸如此类的“好事”似乎越来越多,但实际上,这些“好事”的背后往往是一个又一个的陷阱。

消委会将近年来受理的有关投诉中涉及“好事陷阱”分析后发现,这些陷阱主要反映在以下六个方面:

陷阱一:“放长线,掉大鱼”。相关实例:前不久,成都市消费者王女士反映,她在成都市中心一家大型商场购物时得到了200元礼金券。当她再次前去消费时才发现,礼金券的使用有很多的限制,其中一条就是每消费50元才能抵扣5元的礼金券。

近年来,不少商场推出“买100送100”或者类似的促销活动。采取赠送或返还礼金券、代币券等手段钓住消费者,其动机就是想将冲动的消费者引入循环消费的圈套。

陷阱二:“赔本赚吆喝”。相关实例:一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增加销售额而实行“特价”销售,让利消费者,但有相当一部分商家却滥用“特价”招牌,欺骗顾客。诸如“跳楼价”、“挥泪大甩卖”、“打折最后3天”等等。这些“特价”商品主要以服装、食品和家用电器为主。令人不解的是某些新上市的商品也“特价”销售。难道商家都是“赔本赚吆喝”吗一位服装摊主在省消委会接受调解时道破了其中的奥秘:市场价300元一件的羊毛衫,打着“清仓甩卖,原价1000,现价400”的幌子,很容易卖出去。

假借转行、拆迁、换季、促销、让利等名义,以“赔本赚吆喝”的姿态,诱人购买。经营者实际上是利用了消费者“图便宜,少花钱”的心理,引诱、误导消费者跳入“特价”陷阱。

陷阱三:“挂羊头,卖狗肉”。相关实例:目前,成都市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在一家玉器商店消费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称,他们这儿卖的全是A货,并拿出玉石鉴定证书证明。但随后的调查发现,这家商店并非像销售人员所说的只卖A货,相反,真正的A货翡翠只占少数,而B贷、C贷多种翡翠则大量混杂其间,以假代真、以次充好。

利用消费者分辨能力的欠缺,在甲消费品贵于乙消费品的情况下,打甲消费品的招牌卖乙消费品。常见于珠宝、新兴科技产品。

陷阱四:“低价出国游”。相关实例:每到节假日前夕,都有不少旅行社为了招揽客源,打出“低价团费”、“零团费”的招牌。然而,“低价团费”、“零团费”带来的往往是旅行社实际安排的酒店档次低于所签合同的酒店档次;用餐达不到标准;导游不经客人同意擅自改变计划行程,增加购物点而缩减景点;延误、变更日程等等。说是:“低价团费”、“零团费”,实际上,消费者花费的已经大大超出他们的预想。今年5月,消费者李先生就有这样的经历。出境这一路上肯定没什么差错,旅行社一定和和气气地把他送到地接社手里。然而在随后的行程中,如果游客听从安排,自然还是一团和气;如果不听从安排,如:不参加自费项目、不购物或购物数额不能给其带来足额利润……地接社便不按约定安排食宿、不给房客钥匙……

一幅幅地向你展现美好动人的图景,到最后却告诉你不能白看,得掏腰包。最典型得莫过于这种“低价出国游”旅游。

陷阱五“笑里藏刀”。相关实例:目前,消费者李小姐反映,她路过一家美容院时被说服进去美容。不料免费美容却暗藏强行推销美容产品得“杀机”:院方和剂师会想方设法诱使她接受非免费服务项目或购买美容产品,她在免费美容后,掏了数百元购买了“点要”的美容产品,事后才知道自己上了美容院变相推销的当。

陷阱六:“天上掉馅饼”。相关实例:许先生接到过一个手机短信息,说台湾鸿昌公司为庆祝美国戴尔集团产品在中国大陆销售量过亿,特举行抽奖活动,他中了二等奖,奖品是一台价值18000元的电脑。他很高兴,按照对方提供的帐号向厦门的这家公司汇了308元的“邮费”,可是迟迟不见奖品寄来。后来他向戴尔集团咨询后得知,戴尔从来没搞过这样得活动。

针对以上陷阱,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委会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提高警惕,避免无谓的消费纠纷。

1、不管赠送礼金,还是特价优惠,在什么情况下也不要忘记货比三家;

2、不要掉入“免费”、“特价”陷阱。对“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坚持理性消费;

3、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而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并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实宿、购物、游览项目、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以防止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载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并要商家注明商品的品名、型号、等级等有关信息,一旦发现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可以凭相关证据进行索赔。

消费维权推荐律师: 齐凤霞律师

齐凤霞律师, 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考取得了房地产经济师资格。现为天津知名律师。齐律师在长期的律师职业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办理过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知识全面,文笔历练,办事雷厉风行,具有丰富法律事务及诉讼实践务实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齐律师多年来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制作了《法律服务热线》等节目,并积极参与电台组织的送法进社区,进行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

齐律师业务专长:房地产、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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