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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买卖征收20%个税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5-22 浏览:0
导读: 今天有媒体报道,北京地税局正在研究个人房产转让中的个税问题,将对卖房者征收卖房所得价差的20%个人所得税。其房产转让个税征收力度的相关措施正在制订当中,并将于近期实施。据中大恒基二手房中介公司介绍,目前,

今天有媒体报道,北京地税局正在研究个人房产转让中的个税问题,将对卖房者征收卖房所得价差的20%个人所得税。其房产转让个税征收力度的相关措施正在制订当中,并将于近期实施。据中大恒基二手房中介公司介绍,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东城区和朝阳区已经作为房产转让个税征收试点。 “链家”权证部的消息证实,朝阳、东城两区都已加大征收个税执行力度,如不缴纳个税,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海淀区也正在加大个税征收力度。

据了解,2003年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已经发布《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个人房屋转让过程中的所得应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商品房销售款,减去购买价款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的20%。但有两类情况可“豁免”。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对卖房一年内又买其他房产的,可视其购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此消息一经发出,引起二手房中介公司和消费者的很大反响。

在今天刚刚开展的北京四季房展之夏机房展会上,中大恒基二手房24个展位前人流源源不断,高涨的人气大大夺了一手房销售的眼球。然而,记者注意到,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很多人是到展会上了解新政策对市场交易的影响的。

一些准备买二手房的人向记者表示,政府推行房屋转让收取个人所得税其初衷是为打击炒房,但最终的结果无疑会大大增加购买者的经济负担。由于目前二手房的房源本来就很少,在需远远大于供的情况下,卖方完全可以将新政策规定的房屋交易中5.5%的营业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加价出售,转嫁给买方。买方如不接受,卖方则会转卖为租,待价而沽。他们很担心这样的政策下,会使二手房源更加稀缺,进而推高二手房价,使本来就处于“贵的买不起,便宜的买不到”的大量寻找安居房的消费者无法实现安居。

一些大型二手房中介公司则认为,政府此举是为向房地产一级市场传递信息,抑制炒房。但其实际作用如“隔山打牛”,不但解决不了一级市场上的问题,还会加剧二手房市场房源紧张状况,致使其价格更高。业内人士无不担心,这一政策会使自2003年以来,所有的二手房政策带来的利好荡然无存。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希望尽快改善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进而平抑房价。加大土地供给、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方法均需要几年的建设时间,而对于拥有大量已购公房和商品房的北京来说,调整市场结构最迅捷、有效的方式应该是鼓励加大二手房的交易量,而非抑制市场的二次流通。按现行规定,已购公房转让时,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部分的所得也要交纳个税,这对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影响很大。而6月初,同是拥有较多已购公房的上海市则没有实行收取个税,还明确提出,已购公房首次上市免征营业税。

有业内人士提出,此前购买已购公房的人是响应政府推行住房商品社会化号召的,并无投机目的,此番调控不应打击这部分人。政府应该通过加大房屋保有环节的税收抑制投机炒家。

有业内人士建议,北京政府应该缓征个税,并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房再上市免征营业税。对二手房市场征收营业税遇到的过户难等问题应尽快拿出细则,采取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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