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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制食品过期换标签“保鲜”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6-12 浏览:0
导读: “吃蛋糕竟吃出尖刺来,牙龈破了”,前日,广州天河区的江阿姨拎着两块吃剩的蛋糕到超市投诉,她与超市工作人员的争执引来围观者。大超市里的食品也有质量问题记者在广州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超市自制食品往往出现异物

“吃蛋糕竟吃出尖刺来,牙龈破了”,前日,广州天河区的江阿姨拎着两块吃剩的蛋糕到超市投诉,她与超市工作人员的争执引来围观者。大超市里的食品也有质量问题记者在广州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超市自制食品往往出现异物见怪不怪,而好几天前生产的面包,到消费者手里时总能“神奇”地保证当天生产。

自制食品标识任意违规

在上下九某有名连锁超市,记者随手拿起一颗玉米糖,标签上印有名称、重量、厂家等信息,却没有配料表和生产日期,更没有保质期。超市自制的蛋糕,有生产日期却没有配料表,其中的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含量更无从得知。

据了解,多项国家标准都对食品包装、标识等项目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指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的,可以标注具体名称、种类或者代码,超市自制食品的标识显然违规。

据某超市员工介绍,超市里部分违规标识来自“外来商品”.因超市自制食品经营方式多元化,有的承租给个人或单位,例如水果、散装零食。有的是食品公司提供半成品,由超市员工进行现场加工,“有问题应该找承租商,和超市无关”.

面食永远“当天生产”

广州五山某超市,面点区员工不停地在包装袋打上“生产日期2011年1月3日”,身旁还有两箱未打标签的切片面包,面包看起来并不新鲜。

经记者屡次“搭讪”,超市工作人员小张透露实情,“虽然保质期至少有4天,但顾客更喜欢当天生产,即使是前一天生产都会滞销”.因此小张每次只会给部分面包贴标签,其他面包暂时“裸奔”.他说,卖完一批再继续贴下一批,确保顾客买到的永远是“当天生产”.

面包区一旁,数十袋红枣中只有表面两袋贴有标签,超市负责人说是“忘了贴标签”.“其实是担心产品短时间卖不出去,避免要撕掉原来的日期”.小张说。

“昨天刚从超市买的花卷,今天吃起来已经有酸味”,珠江新城某中型超市内,王阿姨与工作人员争执。记者注意到,花卷标注的生产日期为1月1日15:28,保质期4天。

调查发现,超市自制食品保质期多数为“想当然”,“冬天久一些,可以保质一周,夏天两三天”.

同样是牛角面包,一家超市的保质期是5天,另一家超市则规定为两天。对此,一位工作人员称,“每家超市制作工艺不同,储存设备也不一样,自然有所差别”.在记者再三追问之下,他小声表示,“防腐剂多加一点,自然就能多保质几天”. 过夜凉菜“新鲜卖”

超市的凉拌菜很受消费者欢迎。

但由于没有经过高温消毒,又裸露在空气中,即使在冬天,凉菜也很容易滋生细菌。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超市制作好的凉菜应在4小时内销售完毕,并注明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

前日,当记者走访天河几家超市时,均被告知凉菜制作于清晨,已经远远超过4小时。大部分超市工作人员对“凉菜4小时必须卖完”的规定并不知情。

“当天早晨生产已经算新鲜了”,高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超市做过收银员,每天收工时凉菜区的工作人员会将旧的标签撕掉,待第二天再贴上新的。

专家看门道

超市自制食品未纳入QS管理

广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戴锦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采取多元化经营方式的超市,应该严把入店关,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如果所谓的“外来商品”发现质量问题,“超市应负第一责任,不可能置身事外”.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柳春红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购物时要尽量挑选知名度较高、有质量认证厂家的产品。同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配料表等标识,看清配料表中各种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尽量不要买包装破损、没有生产日期的商品。

柳春红表示,凉拌菜回家后最好再加上醋、蒜等调味品,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杀菌作用。熟食易存在亚硝酸盐、色素等成分,不要经常吃,买回去后也最好回炉加温。

有专家表示,虽然国家质检总局严格要求数百种食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但这一规定却没有将超市自制食品纳入范围,监管上一直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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