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关于开展果树成本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蒙山管委会:
为推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县果品产业健康发展,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果树成本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果树成本保险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果农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为推动工作开展,县里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果树成本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蒙山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进所辖区域果树成本保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开展果树成本保险工作提供服务支持。保险部门是开展果树成本保险工作的主体,要建立健全果树成本保险报案登记、查勘核损、赔款兑付等制度,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确保将赔款及时足额送到果农手中;农业、供销部门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加入果树成本保险;果业部门要加强对果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灾情发生后配合做好查勘核损;气象部门要搞好灾害天气的预报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财办、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扶持发展政策;地税部门要落实国家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等税收政策;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开展果树成本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方式、保险种类、保险责任、业务流程、理赔要点、政策措施等,使果树成本保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果农的参保意识,激发参保投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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