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自发生工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到公司注册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提交工伤认定的资料里,要准备很多书面资料: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考勤记录、住所证明、交通路线等等一系列的材料。
其次,2个月后,劳动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等受伤职工彻底康复后,需要工伤鉴定的还要提交一份材料。不需要工伤鉴定的,受伤职工要填写“放弃工伤鉴定的承诺书”,最后才理赔。缴纳社保的由社保中心来理赔;缴纳外劳综合保险的由保险公司理赔。
你看,工伤理赔流程如此复杂,所以一般公司都不愿意操作。况且政策曾有规定:视公司的工伤情况,工伤保险费率每年要适当调整。大公司人多,发生工伤的概率大。综合种种因素,企业当然是不愿意轻易承认工伤的。
还好,劳动部门有规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发生1年内,可以自己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如果受伤职工只能通过交强险、民事赔偿等途径得到补偿的话,职工可就被动了处理这些事情,一定要自己去办,那请假什么的怎么算万一碰到对方是个无赖,请律师什么的费用、时间等怎么来算两者一比较,差别真的很大,工伤保险多是企业在操作,而“强险”多是受伤职工自己来操作。没有了“劳动部门”这把保护伞,职工的权益真的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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