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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牌变合法?业主质疑城管执法如儿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8-14 浏览:0
导读: 违法广告牌变合法 业主质疑城管执法如儿戏 日前,有人在海口金龙路景瑞花园小区开办了一家“海口峰汇房地产交易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峰汇公司)。该小区的一些业主向城管部门投诉称,峰汇公司所挂的广告牌“有碍观瞻”

违法广告牌变合法 业主质疑城管执法如儿戏

日前,有人在海口金龙路景瑞花园小区开办了一家“海口峰汇房地产交易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峰汇公司)。该小区的一些业主向城管部门投诉称,峰汇公司所挂的广告牌“有碍观瞻”。3月5日,海口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给峰汇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3月1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可是,3月19日海口市城管局竟然给峰汇公司颁发了未加盖公章的准予设置广告牌的证照。小区业主对城管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城管部门“执法如同儿戏”。

小区业主质疑城管“执法如儿戏”

未实地查看就错误地给海口某小区户外广告牌颁发证照,证照没有加盖公章但“具备法律效力”

中介公司擅挂广告牌,城管责令其限期拆除

家住景瑞花园小区3幢楼的业主林女士介绍,3月初,该小区3幢105房的业主将自家房屋进行改造后,开办了峰汇公司,随后在门口悬挂起3块大小不一的花花绿绿的广告牌。

据悉,3月5日,海口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接到小区业主投诉后赶到现场调查。该支队户外设置物管理处的李先生是当日前往现场执法的队员之一。他告诉记者,经调查,峰汇公司自开张之日起悬挂起3块户外广告牌,但均未经过城管部门的审批,系违法广告牌。执法人员随后下达了要求峰汇公司于3月1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广告牌的限期整改通知书。

广告牌拆后重“上岗”,违法身份竟变“合法”

城管执法人员3月5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不久,峰汇公司就拆除了3块广告牌。海口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李先生介绍,3月29日上午,他们再次接到了小区业主的投诉,然后赶到现场调查处理。李先生随后向记者出示了海口市城管局于3月19日给峰汇公司颁发的户外设置物证照。该证照显示,峰汇公司悬挂在一二楼外墙的广告牌经海口市城管局审定,“符合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要求,准予设置。”证照有效期为2010年3月17日至2011年3月16日。奇怪的是,该证照上竟然未加盖海口市城管局的公章。

李先生说,广告牌通过审批是城管局领导决定的,他不好说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峰汇公司门前的另外两块广告牌尚未通过审批,仍属于违法广告牌。李先生称,他将请示领导,最后怎么处理由领导决定。按照有关规定,违法广告牌应由业主自行拆除或由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城管做法遭业主质疑,有人称“执法如儿戏”

3月29日上午11时30分许,景瑞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祖先生说,自峰汇公司开办起房产中介公司以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3幢105房业主、峰汇公司负责人杨女士的工作,但对方置之不理。后来,当初违规的广告牌通过了海口市城管局的审批,取得了城管局的证照,非法变成“合法”,物业公司对此也是无计可施。

3月29日上午,记者在峰汇公司采访时,该公司一名拒绝透露姓名的男工作人员称,公司的负责人杨女士出差无法取得联系。当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峰汇公司负责人杨女士的电话。杨女士称户外广告牌确实通过了城管部门的审批,系合法广告牌。

景瑞花园小区的业主左先生开玩笑说,“半个月前的广告牌系非法,半个月后却变成了‘合法’,城管执法如同儿戏,没有一点严肃性可言。”

未实地查看致错颁证,未盖章“有法律效力”

违法广告牌为何能顺利通过海口市城管局的审批,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昨日上午,记者前往海口市城管局了解情况。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初峰汇公司提出申请之后,办理人员“以为是临街铺面而未实地去查看”,就错误地给予审批通过并颁发了证照。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证照之前,办理人员应该去实地勘察后才能给予审批,这是没有严格把关所导致的。

就城管局所颁发证照没有加盖公章一事,该人士表示系当初工作失误所致,但该证照具备法律效力。

该人士表示,小区内开办商业性公司广告牌也可以颁发证照,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小区物业公司、全体业主的同意,如果景瑞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业主等不同意颁发证照,按照有关规定,城管部门可以收回证照,并要求业主拆除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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