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王女士在被急救车送往老家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经治疗死亡。王女士的家属将急救车所属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北京市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女士的亲属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6月,他们租用救护车送王女士回江苏邳州老家。救护车行驶途中,后轮胎爆裂,车撞在路中心隔离带上,造成王女士受伤,其随身携带的一对玉手镯也摔碎。
事故发生后,王女士被诊断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最终不治去世。交管部门认定,救护车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女士的亲属向救护车单位索赔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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