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处理原则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9-08 浏览:0
导读: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处理原则房屋产权是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之一,而且房屋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活起居等切身利益。房屋做为不动产难以分割的特点使该类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下面介绍几点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的基本

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处理原则

房屋产权是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之一,而且房屋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活起居等切身利益。房屋做为不动产难以分割的特点使该类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困难,下面介绍几点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的基本原则:

(1)婚后所得房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前一方所得房产,婚后经过8年为双方共同共有。

(2)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不能只考虑财产来源,还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坚持二者兼顾原则。

(3)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助于发挥房产实际效用原则。

(5)夫妻共有房产,当涉及案外人利益的,离婚时不作处理。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与他人合伙经营而共同购置房产;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取得共有房产,在法定继承人尚未析产以前,夫妻离婚,其配偶主张分割对方因继承取得的共有房产。

当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在离婚中不作处理,由当事人另行起诉。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