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上海市200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9-21 浏览:0
导读:  上海市200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66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213元;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6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06元。      

  上海市200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668元;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213元;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62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06元。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