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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二胎产假的天数是多少?二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9-25 浏览:0
导读:如今我国的二胎政策已是下发很久了,很多家庭都会选择生下二胎,往往这些二胎妈妈都会在怀孕期间进行工作。那么在2019年关于二胎产假的天数是多少?二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津贴?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年关于二胎产假的天数是多少?

2019年关于二胎产假的天数是多少?二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 “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二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2019年关于二胎产假的天数是多少?二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二胎产假期间享受的待遇都有哪些?

2019年关于二胎产假的天数是多少?二胎能否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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