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居民购买住房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应该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交纳总房价款2%的专项维修基金。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归集到的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已达43.35亿元,但到目前为止本市尚未支出一笔资金。对于这笔巨额资金,作为业主的您是否知道它的去向和用途呢
对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监管情况,委员们分析认为,实践中常出现开发企业或物业公司代收之后不及时交到小区办,或擅自挪用公共维修基金,或是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无法知道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等诸多问题,广大业主的权利无从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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