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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欠费的诈骗案件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11-13 浏览:0
导读: 谎称欠费的诈骗案件 今天早上收到电话局的电话,说我家座机欠2400多,我家电话根本就不用 就是为了上网才办的 怎么可能欠2400多 律师: 可以向电信公司核时一下,但是基本能认定为诈骗。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谎称欠费的诈骗案件

今天早上收到电话局的电话,说我家座机欠2400多,我家电话根本就不用 就是为了上网才办的 怎么可能欠2400多

律师:

可以向电信公司核时一下,但是基本能认定为诈骗。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处罚:

A、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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