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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12-05 浏览:0
导读:当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开发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软件的时候,他们就这个软件需要申请该软件相对应的著作权或者是专利,那么2020年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

2020年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不属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

  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2020年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干问题”

  2、申请方式不同

  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

  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3、简易程度不同

  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

  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2020年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吗?软件专利有什么区别?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二)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 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三)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 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 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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