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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公司股东纠纷应到哪里报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12-13 浏览:0
导读:纠纷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民间生活当中吗,当然了,在公司内部也不会例外,因为股权的关系,公司股东时不时会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公司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公司股东纠纷应到哪里报案?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股东纠纷如何维权?

公司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公司股东纠纷应到哪里报案?

  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享有决定权,但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内容都必须合法,如果存在瑕疵或者违法情形,则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有权根据《公司法》第22条关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规定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纠纷应到哪里报案?

公司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公司股东纠纷应到哪里报案?

  公司股东纠纷去哪里报案主要看纠纷是属于哪一类型的法律所调整,如果是民事纠纷则只能到法院起诉,若是刑事纠纷的则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公司股东纠纷应怎样处理?

公司股东纠纷如何维权?公司股东纠纷应到哪里报案?

  1、股权确认

  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有些投资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确认其股权,要求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如果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

  2、股东知情权和分配权

  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是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有限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3、股权转让

  当股东发生意见分岐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很多情况下,各方也容易就此达成共识,但由于公司法第35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而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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