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起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
劳务队在进行绑扎脚手架作业时,对桥板没有进行认真检查,使用的有裂纹的桥板难以承载力工陈某的身体,致使桥板折弯,造成陈某坠落死亡。
间接原因
1. 安全管理有漏洞。闻浪大厦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及时制定采光井脚手架作业的施工方案;劳务一分公司在没有编制出施工方案和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安排工人进行绑扎脚手架作业。
2. 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有漏洞,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也没有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下就安排陈某等人上岗作业;陈某上架作业,没有系安全带。
3. 监督检查不力。对作业现场缺乏监督与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劳务队在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绑扎脚手架作业。铺设桥板时,铺设了有裂纹的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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