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评估费就是指进行出售二手房交易的时间才会收取的相关评估费用,把被买卖的二手房房间拿去评估一个大概的总是金额,然后房子才能去银行进行贷款。
房产按揭贷款评估费原则上有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在个人购房信贷中,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进行评估,是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是其降低风险的必要措施,抵押物评估费是信贷成本的一部分,按建设部、人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第8号)的规定,理应由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第8号
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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