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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的误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1-25 浏览:0
导读: 人们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常常提到房屋产权年限一词。但是很多人对房屋产权的认识都存在着误区。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房屋产权年限的误区。房屋产权年限的误区在这个方面大家其实都有个误区,商品房产权,实际上说的是

人们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常常提到房屋产权年限一词。但是很多人对房屋产权的认识都存在着误区。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房屋产权年限的误区。

房屋产权年限的误区

在这个方面大家其实都有个误区,商品房产权,实际上说的是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权益是永久的,至于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我们国家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如果你的房屋建筑在国有土地上,对土地有使用的权力,这个权力的时效分50年和70年两种。其中如果土地的性质是综合用地,也就是说土地上的建筑不仅包括住宅,还包括商业、医疗、教育等其他类型建筑,这样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的。如果土地的性质是住宅用地,这样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性质你可以找开发商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看,上面写了土地性质是什么。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按照现行规定,你有优先自动续约的权力,也就是说,土地到期后,除非国家对土地有其他用途,否则你就自动续约了,至于续约要交的钱,要按照当时的地价水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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