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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2-28 浏览:0
导读:商业秘密的本质是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但并非所有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

  (一)劳动法保护

  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

  (二)其他行政法保护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有关行政机关指公安和工商局。

  (三)民法保护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违约之诉的根据是《合同法》,侵权之诉的根据是《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20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新用人单位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的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行为,也可以由相应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以上以及20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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