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3)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
(4)继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继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时,继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包括三方面: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三项加起来构成了抚养费,其数额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若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立案起诉,由法官根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及孩子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抚养费数额及给付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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