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我们国家出台了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该法明确规定了5种属于家庭暴力的典型:1、殴打,2、捆绑,3,残害,4,限制人身自由,5、经常性谩骂、恐吓,这些形式,都是法律禁止的家暴行为。
那对于上述家暴事实的认定,需要我们受害方来提供充足证据,最常见的证据,就是报警记录和出警后的询问笔录,受伤的照片,伤情鉴定报告,能证明对方实施了家暴行为的录音录像,知情人的证人证言,事后双方谈及此事的聊天记录,还包括施暴一方的悔过书或保证书等,这些证据都要尽快、尽早的收集和保存,以便诉讼时使用。
遭受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予以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
《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凡是遭遇家庭暴力的,是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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