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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在哪开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4-01 浏览:0
导读:什么是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在哪开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在哪开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单身证明在哪开

  根据民政部下发的消息,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那么,民政局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又应去哪开单身证明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目前还未协调好由哪个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只能等详细政策下发,才能确定单身证明在哪可以开具。

  注:

  目前还有一些地区是还没有完全落实民政局不能开具单身证明的,市民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计划好何时去办理单身证明。

  民政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的政策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函【2015】266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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