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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假进口“橡胶商”逃税454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4-03 浏览:0
导读: 办理假进口“橡胶商”逃税454万 商报讯 两个公司的负责人合伙,从海关申领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后进行倒卖,将本应复运出境的暂免纳税的货物在国内销售。一年时间内,偷逃税款454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对该案作

办理假进口“橡胶商”逃税454万

商报讯 两个公司的负责人合伙,从海关申领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后进行倒卖,将本应复运出境的暂免纳税的货物在国内销售。一年时间内,偷逃税款454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上海奥仕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伟钧有期徒刑12年,判处中化建公司负责人有期徒刑11年。

“进口”天然橡胶逃税42.14万

现年46岁的唐伟钧,原系上海奥仕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年47岁的陆建强,原系甘肃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1996年12月中旬,中化建公司以代理甘肃轮胎厂与香港一家贸易公司加工轮胎,并以出口为由,从兰州海关申领到来料加工贸易手册一本,海关批准进口泰国产天然橡胶360吨。

1997年2月20日,中化建公司与甘肃轮胎厂签订协议。同年4月,陆建强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上海奥仕公司总经理唐伟钧和业务经理王永辉,经上海奥仕公司介绍,陆建强以100万元的价格购得天然橡胶100吨,并伪报成来料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保税货物,于同年4月3日在兰州海关报关进口后以130.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甘肃轮胎厂,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42.14万元。

出库货物变进口逃税412.77万

随后,陆建强同唐伟钧、王永辉预谋,由中化建公司从兰州海关申领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后出售给上海奥仕公司使用。中化建公司分别于1997年6月、7月两次以代理甘肃轮胎厂与香港两家公司加工轮胎并出口为由,从兰州海关申领到两本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共批准进口泰国产天然橡胶840吨以及辅料150吨。

而后,陆建强将这两本手册以及之前申请的一本手册项下未报关部分,按每吨3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奥仕公司,并提供报关所需材料,中化建公司得赃款31.4万元。上海奥仕公司利用上述三本手册,将事先报关入境,存放在上海海贸保税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杨行保税库的1100吨天然橡胶报关出库,之后于1997年6月至8月在上海海关报关进口,将其中的1004吨天然橡胶销往甘肃、上海等地。1997年10月24日至11月11日,上海奥仕公司又报关进口150吨辅料,将其中的116.1吨销售给中华国际橡胶公司。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41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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