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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怎么算?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5-11 浏览:0
导读:离婚后,财产分割成为了夫妻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而财产部分其中就包括了房产,对于房产,有很多不确定性,那么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怎么算?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怎么算?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

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怎么算?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怎么算?离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1、 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一方取得的个人房产,离婚时都不参与分配;

  2、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房,婚后无论用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还贷,都属于用共同财产还贷,那离婚时,对于婚后共同还款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产一方对这部分,给对方补偿款。

  3、 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综合是否有贷款,过错情况,照顾子女等情况,由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补偿款。如果有贷款,没有还的剩余贷款,由得房一方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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