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男女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院确认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
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建议:在协议中列清各项财产,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2.警惕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建议: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或者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3.警惕对方拒绝迁移户口。办妥离婚手续后,按理说对方应该及时将户口迁出。可是你会发现当你联系对方,要求对方迁户时,对方要么不接你的手机,要么说没有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行责令对方迁移户口的诉讼请求。
建议: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应付较大的一笔违约金。
4.警惕对方拒绝协助房屋过户。如果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你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时,会发现房管局通常会要求对方与你同时来到现场,才会帮你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如果你是单身个人前来,就算你手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也是免谈。
5.警惕对方拒绝协助办理主贷人变更手续。
建议:约定相应的违约金。变更主贷人,前提需要银行同意。
6.警惕对方及其家属无理阻挠你探视子女。如果孩子是由对方抚养,你会发现每次去探视孩子,家里没人,就是孩子不在家,或者一些其他理由。离婚之后,想见一下孩子或者跟孩子聊聊天,难如登天。
建议:约定多次阻挠探视的,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心理上震慑对方。
7.警惕对方不给抚养费。建议:由于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得起诉法院,然后再强制执行。对于抚养费来说,数额较小,如采取诉讼方式解决,成本高。有必要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追讨抚养费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加大对方违约成本。
8.警惕对方虚构债务。建议:离婚协议书中要明确各自名下有无债务,有多少债务,以便日后诉讼作为相应的证据。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标题: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xxx原因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 由谁抚养,随同谁生活,抚养费怎么分担,探望权如何行使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⑴存款:(2)房屋:(3)车辆: (4)其他财产:(附清单)。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怎么分配、债务如何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XX元给对方。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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