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一种意识,即家暴不再是“家丑”
它已经上升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早已经过时,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大胆的说出来。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一定要重视婚后的第一次暴力,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大胆的说出来,让大家从心里上支持你很重要。
自立自爱和自强
这永远是女人应对家庭暴力的最大法宝。遭受家庭暴力的女人很多都是不能自立自爱和自强的女人,她们在性格上存在着软弱,在行动上缺乏魄力,在精神上缺少自立。从而使得自己长期处于婚姻的弱势之中,男人一眼就把她看穿了,心里吃了定心丸,知道无论怎么样她都离不开自己,从而有恃无恐,大男人主义思想变得膨胀和病态。
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在紧急情况下,遭遇家庭暴力,要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3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1、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予以行政处罚。”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如果一旦报警,公安机关必须出警,并且必须予以制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处罚。
3、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
4、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
5、家里人也可以作证(例如老人或者孩子)。
6、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
依据法律规定,家暴报警后,警方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如下处理:
1、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会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2、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应尽快收集以下证据:
第一、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在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
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第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在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在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在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在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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