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4、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
一、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也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金额,城市中只有大修住房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三、租房可使用公积金;四、父母给儿女购房可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六、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七、当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时,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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