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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7-30 浏览:0
导读:近些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人就医的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即便如此,发生了医疗纠纷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那么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首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亲属因参加医疗纠纷处理和丧葬活动而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但是,对于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项目多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计算标准也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法规,而《民法通则》是法律,而司法解释具有等同于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在主张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金额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主张。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办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协商解决。

  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第二、技术鉴定。

  医患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出具后,医患双方可再次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三、重新鉴定、诉讼。

  患者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当然患者也可以不经鉴定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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