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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业务税务法该厂本月应纳增额多少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8-01 浏览:0
导读: 依据业务税务法该厂本月应纳增额多少 税收法定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正因为如此,各国

依据业务税务法该厂本月应纳增额多少

税收法定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正因为如此,各国宪法一般对其加以肯定,且都是从征税主体的征税权和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这两方面予以规范,并尤其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中国宪法目前既未对财政税收制度作专门的规定,也未对税收立法权作专门的规定,仅是在“公民的基本义务”一节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故而税收法定主义在宪法上未得到明确的肯定。因为该规定仅能说明公民的纳税义务要依照法律产生和履行,并未说明更重要的方面,即征税主体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为了弥补这一立法上的缺失,《税收征管法》特别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使得税收法律主义只是在法律上而不是在宪法上得到了确立,尽管其积极意义也是应当肯定的,但是由于位阶低,其效力、效益深受局限。有鉴于此,应当通过宪法修改案的方式增补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规定,以使我国宪法更加完善,税收法治更为健全。

法律咨询:

东部地区某城市的某汽车修理厂,2009年某月发生下列业务:

实现收入20万;

购进各种零部件10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进机器设备两台,价值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工人工资3万元,奖金0.6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厂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厂本月应纳增额的计算式。

律师解答:

1、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

销项税=20*17%=3.4万

2、进项税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10*17%=1.7万

3、进项税=*17%=0.85万

增值税转型,消费型增值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涉及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万-1.7万-0.85万=0.85万

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税法基本原则理论研究存在问题

观中国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研究,可以发现其中不少问题:、

把税法或税收的某些职能或作用当作税法的基本原则,如“强化宏观调控原则”、“确保财政收入原则”等;

把涉外税法的基本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有以偏概全之嫌,如“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促进对外开放原则”等;

混淆了“税法原则”、“税收立法原则”、“税法制度建立的原则”等概念间的相互关系。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的全过程,而有些原则,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税制简化“等原则只作用于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不是全过程,不适宜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

在历史局限性的影响下,将税法的阶段性要求当作税法的基本原则,有的甚至违反了税法的基本公平价值,如”区别对待“等。通过对西方税收原则的介绍和分析,借鉴国外税法学界对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可以总结出西方税法的四大原则,即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通过对借用西方税法基本原则和沿用中国税法传统的表述方式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二者的基本精神其实是一致的,但前者的表述语言简单明了,概括性强,涵盖面广,彼此间没有重复。当代中国税法的基本原则也应该归纳为如下4项: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和税收社会政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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