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可以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要求单位补偿。
若单位无合法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如果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也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履行的,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需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N+1,额外支付的这一个月叫代通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解除,无需百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知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道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专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属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新法律讲堂
更多法律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