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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8-20 浏览:0
导读:夫妻离婚,离婚财产的分割成为了非常重要的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情况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什么情况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会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都享有分割权,都有权要求依法分割。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我国婚姻法把对子女及女方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也会考虑到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度给予妇女较多财产。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生产资料,分割的时候尽量不损害效用和价值;生活资料的分割,会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尽量做到方便生活。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什么情况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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