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转移依据是在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的。
比如说对于银行存款认定转移资产的行为
1.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
2.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3.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即大额资金的进出不是常态
认定不属于转移资产的行为
1.结合该银行账户之前的流水显示,离婚后的几笔转出与之前相比没有异常
2.结合本人工作性质以及收入,能够合理的解释资金频繁的流动
3.每一笔的资金流动都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且都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所以,如果意图使对方少分、不分财产或者出于其他不正当目的转移财产的,都是法律不允许的,要承担自己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接受妨害民事诉讼制裁等不利后果。
1.共同财产被化整为零如果发现一方当事人不时将两人积蓄的钱取出,工资卡上的钱也往往过不了一天,便只剩下零头。
或者在面对的追问,对方常常漫不经心地说丢了、吃了、喝了、赌了。一方在另一方并不知道,悄悄在外地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当所有的钱都已转移到该账户且认为万无一失后,他们间的离婚诉讼便开始了。
类似情况还有转移股市资金(基金)、隐匿炒股(基金)信息、抛售股票(基金)套取现金。
2.股权由台前转到幕后
股权说没了就没了。为达到离婚而又不使股权被分割,早就蓄谋已久。找几位好友,他们间的股权转让其实是个幌子,利用这个幌子,使他人成了股东,而自己变得什么也没有。实际上,自己只不过是由名副其实的股东变成了隐名股东,由台前转到了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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