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
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1、清晰的商标图样。
2、确定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 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可以用个人身份证注册商标。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8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交一定的代理费用,合肥的代理费一般在600-800之间。
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 元/件,且每件商标申请限定本类10 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 个以上(不含10 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人民币100 元。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规费为人民币3,000 元/件。规费由国家商标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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