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无劳动合同 就可随意解雇员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0-01 浏览:0
导读: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7年7月,王某、李某2008年5月进入同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后被该公司分派到某分中心负责装卸工作,工资1600元,双休日无休,三人均没有签订。2008年3月,该公司口头解除了三人的劳动关系。张某、王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7年7月,王某、李某2008年5月进入同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后被该公司分派到某分中心负责装卸工作,工资1600元,双休日无休,三人均没有签订。2008年3月,该公司口头解除了三人的劳动关系。张某、王某、李某均不服公司的决定,于2008年5月向上海市某仲裁委申请了,仲裁委认为双方没有劳动关系,不予支持三人的请求,三人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支付代通金、经济补偿金、等3万元。

庭审中,该公司仍坚持不承认张某等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认为他们的请求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坚持其在仲裁委的主张。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某等人提供了工作服、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证实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本案经过法院的调解,最终该物流公司同意支付张某等人每人5000元。

 

段晴律师评析:

 

 本案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故该公司认为,只要不承认双方劳动关系,就可解决此纠纷,实则不然。建议公司规范用工制度,避免法律风险。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