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一方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婚姻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男女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第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第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要求结婚的男方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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