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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0-22 浏览:0
导读:在合同中,我们经常约定了很多条款,其中就有所谓违约金和滞纳金。那么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滞纳金与违约金是有本质的区别,滞纳金是民事主体逾期履行国家行政义务而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形式,而违约金是平等主体之间因逾期履行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滞纳金应当逐渐退出民事领域,平等主体之间的“滞纳金”条款,应当按照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相关约定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应受民事法律调整,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实际中,继续滥用或者混用滞纳金条款,可能不被支持,造成的相应损失将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是政府执法机关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但是民间的,就没有规定上限。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

  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应该加计利息。然而实际上,滞纳金与利息从来不会同时课征。

违约金怎么计算?

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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