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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1-28 浏览:0
导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人身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他人进行侵犯,否则就造成了人身伤害,那么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为一年。

  具体如下: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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